继交管部门将558条大街作为禁停车严控区域后,路宽小于5米的非机动车道、小于12米的双向通行道路、小于8米的单向通行道路路侧也禁停车。
13日上午从相关部门获悉,作为北京市首次专门针对公共停车场建设和服务规范制定的两部地方标准,《公共停车场工程建设规范》和《公共停车场运营服务规范》已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
该标准将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共停车场 出入口距天桥大于50米
据悉,之前尚没有专门针对公共停车场运营服务专门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关于停车场运营服务的地方标准。
按标准要求,公共停车场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公交车站区中心、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应大于50米,距离交叉口停车线应大于100米。
特大型地面停车场出入口不应少于4个,大、中型地面停车场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停车场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20米,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7米;地面停车绿化率不应低于30%。
标准同时规定,公共停车场应设置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车位数量不应少于停车位总数的2%,为医疗机构服务的公共停车场的无障碍车位数量不应少于一成。
据了解,无障碍车位应布置在距停车场无障碍出入口最近的位置,并具备无障碍连接通道,车位宽度为普通车位宽度的1.6倍,并应有显著的通用标识。
公共停车场出入口前5米内禁止停车。在坡道处应采取防冰雪、防滑等措施。
此外,公共停车场应公示举报电话。
路侧停车位 主路不应设置停车场
标准对路侧停车场设置提出明确规定: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主路不应设置路侧停车场。同时,对各类道路的路侧停车位作出明确要求。
只允许单侧停车的情况:
宽度在12米至15米之间的双向通行道路
大于等于8米的单向通行道路
8至10米间的街巷混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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