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停车网 中国停车业信息中心
Parking Industry in China
  ENGLISH | 会员中心 | 资讯 | 专题 | 产品 | 名录 | 法规标准资料 | 期刊 | 招标采购 | 展览会议 |《城市停车》| 停车场指南
资讯中心   停车政策  停车规划  道路停车  路外停车  项目动态  国外停车  停车技术  其它 

当前位置:停车政策 - 资讯正文


北京发改委批复换乘停车收费标准
2008-5-16


  为减轻市区交通压力,鼓励郊区开车到市区上班的人在地铁站或公交枢纽站换乘公共交通,北京已规划了26个驻车换乘场站,目前已启动13号线霍营站、八通线北苑站两个试点。北京市发改委昨天批复了北京市交通委关于驻车换乘停车的收费标准。

  根据批复,为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凡在规定时间段内停放于驻车换乘停车场的驻车换乘车辆,凭当天市政交通一卡通卡(简称IC卡)乘坐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和公共电汽车)记录,按次收费2元;非换乘车辆和规定时间外停放的车辆,按照当地普通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

  具体执行驻车换乘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停车场范围由北京市交通委确定。

  驻车换乘停车规定时间段,起始时间应早于公共交通首班车发车时间,终止时间应晚于公共交通末班车到站时间。

  同时,驻车换乘停车场停放车辆,需使用IC卡刷卡进出,存取车时各刷卡一次。存车刷卡打标记,取车刷卡支付停车费。卡内余额不足的,可使用现金付费。

  在当日机动车停放期间,IC卡乘坐公共交通的记录是确认该车为驻车换乘车辆的凭证。使用其他乘车票证的不执行驻车换乘停放收费标准。

 


版权所有©:山东三鼎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