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管办、物价局和交警支队今天联合出台了《杭州市住宅小区周边公共泊位包月停车收费暂行方案》。根据该方案,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经批准在小区周边供住宅小区(包括封闭式小区和开放式小区)业主或使用人停放车辆的公共泊位,可以实行包月收费。
包月车辆按先到先停的原则,定停车区域不定停车泊位。包月车辆允许全天候24小时停放,小型车停车费按每月80元收取,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摩托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减半计收。
如属时段性泊位,包月车辆必须按泊位规定允许停放的时段停放。小型车停车费按每月60元收取,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摩托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减半计收。
杭州市城管办明确表示:从7月7日起统一实施包月停车。居民可向社区或物业公司提出包月申请,经社区或物业审查后,送区道路收费服务中心核定。区道路收费服务中心要按照既能基本满足小区停车需求,又兼顾社会停车需求的原则,充分挖掘资源,合理确定包月泊位数量。包月停车对象明确规定为居住在小区里的居民。对将车库挪作他用、在小区内部拥有泊位的居民,不受理申请。对利用小区住宅进行经商、办公的住户,也暂不受理申请。
如小区周边道路泊位数不能完全满足业主需求的,由社区或物业公司按照民主方式决定包月车主,具体方式、周期由社区定。经核准实行停车包月的,区道路收费服务中心应提供包月停车证明。
居民一旦向有关单位申请包月,就由社区或物业公司按照民主方式确定包月车主,具体方式、周期由有关单位决定。经核准实行停车包月的,区道路收费服务中心将为包月车主提供统一的停车证。包月停车证将明确:车牌号码、包月起止时间、包月停车区域、包月泊位性质(全天候泊位、时段性泊位)。全天候泊位包月证件为白纸制作,时段性泊位包月停车证为黄纸制作。此外,各城区停车收费服务中心还将统一为包月车主开具包月停车票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