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停车网 中国停车业信息中心
Parking Industry in China
  ENGLISH | 会员中心 | 资讯 | 专题 | 产品 | 名录 | 法规标准资料 | 期刊 | 招标采购 | 展览会议 |《城市停车》| 停车场指南
资讯中心   停车政策  停车规划  道路停车  路外停车  项目动态  国外停车  停车技术  其它 

当前位置:停车政策 - 资讯正文


温州市区停车收费办法将公开听证
2008-7-30


  随着8月1日《温州市行政听证办法》的即将施行,温州市政府法制办已经在着手准备办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听证会——《温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听证会。即日起,市民可以上市政府法制办网站(www.wzfzb.gov.cn)下载表格,报名参加听证会。

  9月实施的《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是温州市第一个综合性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规范性文件,用于解决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方面长期存在的收费主体不明确、经营资格不明确、定价形成不明确、审批程序不明确等诸多问题,不仅明确了停车收费的定价形式、收费标准、免收停车费的情况等等,还对收费停车场所的条件和义务作出了规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市区道路划定的非咪表计费管理的停车泊位免收停车服务费。无收费权限的个人,向机动车停放者索要停车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市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实行咪表计费管理,区别不同地段、不同时段,实行不同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一级地段收费时段为每天8:00至24:00,收费标准为每辆2元/半小时;二级地段收费时段为每天8:00至22:00,收费标准为每辆1.5元/半小时。住宅小区机动车包月停车费每辆每月标准为:小区内道路不得超过100元,小区配套停车库(场)不得超过200元,摩托车不得超过30元;住宅小区内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费,不足2小时免费,连续停放2小时至24小时的(含2小时),停车费每辆不得超过5元。

  日前公布的《温州市行政听证办法》中规定,8月1日起,政府重大决策或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出台时,有关部门必须组织听证。《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系众多市民切身利益,市政府法制办决定将于8月中旬举行关于该文件制订出台的听证会。市民下载报名表格填好之后,可以通过电子邮箱(wzfzb.gov@126.com)、传真(0577-88967520)或邮寄形式发至市政府法制办。最终被确定的市民代表,将在听证会举行7天之前收到通知和材料,以便准备届时的发言。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4日。同时,听证会允许市民前去旁听。

 


版权所有©:山东三鼎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