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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南京市举行的“缓解市区停车难”研讨会上获悉,该市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地下停车场,规定凡纳入年度主城区地下停车场项目,地下空间使用权可采用划拨或低价有偿使用方式出让,减免市权范围内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等10多项建设规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地下空间使用权的,允许地下车位取得产权并上市销售。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交管部门将扩大地下停车场附近地面禁停范围(300米范围内不设路内停车泊位),提高一定时间段地面停车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