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专业停车场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场等实行政府定价。8月5日,中山市物价局出台中山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新规,对五类停车服务收费进行了重新规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商场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
按照规定,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居民住宅区的停车场所及设在城市郊区地段的露天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经营者应在市物价局制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根据停车场所在区域、停车供求状况、停车场建设和经营管理成本等因素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市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室内专业停车场(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兴建的除外)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
对此,物价部门解释说,按照以前的规定,专业停车场收费价格由物价部门制定。目前,中山车辆增长过快,停车场还是比较缺乏。市政府也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兴建停车场,专业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也是为了配合鼓励停车场建设这一目的的。
车站码头停车场物价局定价
除了专业停车场外,市物价局还规定,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场等车辆停放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标准由市物价局依法制定。
这部分停车场主要包括: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场、公交枢纽站及轻轨换乘站停车场、路内人工停车场和咪表自动停车设施等停车场、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场,以及设在城市市区地段的露天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机动车辆因交通违章、肇事或故障等原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暂扣、拖曳至指定停车场停放产生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规定了收费停放时间
按照规定,进入居民住宅区停车场停车不超过60分钟的;进入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与居民住宅区共用的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进入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口岸等配套停车场,以及其它经批准允许收费的各类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对于这部分车辆,停车场不能收费,超出停放时间,停车场按照规定收取服务费。
■名词解释
室内专业停车场是指由以提供停车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经营者,设置在建筑物内,但非建筑物配套,具有独立产权,所有停车位均有顶盖遮拦,具备防晒、防雨功能的停车场。
■停车收费依据车型和时段
根据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要依据车型大小和不同时段计费。
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按摩托车、小车、大车、超大型车四个类型区别计费。小车为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机动车;大车为载重2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超大型车为载重10吨以上的各种货车。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可以按次、小时、天、月为单位计费,停放时间连续计算,不足整数的按整数计。以“天”(由车辆进入停车场起开始计算,连续24小时为1天)为计费单位的,同一车辆在同一天内多次进出停放,只能按一天收费。
机动车停放服务时段分为夜间、白天和昼夜,不同时段实行不同收费标准。居民住宅小区的停车场,同一车辆在24小时内多次进出停放,按一次计费,最高不得超过24时至次日6时的标准。24小时内同一车辆多次进出,最高收费:小车(室内)不得超过8.00元,小车(室外)不得超过7.00元,摩托车不得超过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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