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连市经济快速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全市机动车数量迅猛增加,而停车难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大连市人大代表刘湛琛建议,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有效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相关部门近日对此予以回复,提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要适度,《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正在调研。
据了解,大连市政府已于2004年公布施行了《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62号),其中对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做了专门规定。相关部门表示,目前存在的问题是,该规章关于停车场建设的内容过于原则,没有制定鼓励、优惠措施,对社会上各类单位在市政道路上擅自划泊位设立停车场等违法行为没有做出禁止性规定,规定的有关内容执行得也不够好。
答复一:停车场建设应适度
大连市政府法制办答复表示,必须高度重视停车产业发展,把停车场建设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来抓。但也必须认识到,大连市处于丘陵地带,地域狭小,应当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解决市民出行的问题,限制自用机动车增长。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应当借鉴香港等地的做法,以适度为原则。如果建设得过多过滥,客观上会导致自用机动车进一步增长,形成恶性循环。
答复二:有望起草新法规
为了有效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市政府于2007年6月公布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动车车场建设管理的通知》(大政发[2007]65号),成立了以市长夏德仁为组长的大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加快停车场建设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关于停车场建设立法问题,经市政府法制办协调,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就制定《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进行调研论证,认真研究分析影响停车场建设的原因是无法可依,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如果确是因为无法可依,有立法空间,将起草《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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