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泰安市望岳东路、望岳西路等八路段将作为首批试点道路,按小时分段收取停车泊位停放服务费。旅游高峰期小型车辆在试点道路停车的停放服务费为每小时3元,大型车辆为每小时4元;其他时段小型车辆停放服务费为每小时
2元,大型车辆为每小时4元。
首批8条试点道路为望岳东路、望岳西路、擂鼓石大街、迎胜东路、奈河西路东侧、文化路北侧、龙潭路(中心医院路口以北)、环山路部分路段。各收费路段将在9月1日之前施划泊位或停车线,并设立明显的收费标志牌,提醒市民停车时注意。
试点道路停车泊位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将按小时计费,分别按旅游高峰期和其他时段两个时段执行。旅游高峰期(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时,在各试点道路停车泊位内临时停车的小型车辆3元/小时(停车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2元,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大型车辆4元/小时(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2元,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除旅游高峰期外,其他时段(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在各试点道路停车泊位内临时停车的小型车辆2元/小时(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1元,超过半小时不满1小时按1小时收费);大型车辆4元/小时(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2元,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车型分类按机动车登记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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