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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实行道路停车管理新政
2008-10-9


  从本周起,佛山高明区中心城区正式实行道路停车管理新政:中心城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已划定的车位进行停放,停车免费;不按规范地点停放的,将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高明区行政执法局直属分局副局长杜明坚表示,高明加强静态车辆停放管理、规范停放秩序已经势在必行,它是缓解中心城区当前停车难的有效手段,也是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整洁的市容市貌的前提和基础。

  据了解,为有效规范车辆停放管理,根据今年6月份举行的论证会意见,并上报区府作进一步研究,高明区最终决定在中心城区实行“部分路段实施停车收费管理”方案。所谓“部分路段”系指以荷城中心城区商业圈范围为界,对商业圈范围内车辆,其停放试行咪表收费;对商业圈外的车辆,按位停放的不收费,但对违章乱停乱放的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罚。

  由于现在实施停车收费的条件尚不成熟,起码要等荷城商圈的氛围成熟以后,因此,高明中心城区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是免费停车,但是,免费停车并不意味着可以乱停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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