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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记者从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青岛市城管执法局对在人行道上违法停车,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进行了公示。
城管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公示的主要是两年内接受过《违法停车处理告知书》,但在15天规定期内未到执法部门接受处理的车辆。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对在人行道上违法停车的车辆可处以20元到200元之间的处罚。据了解,这也是城管部门第一次在网上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车辆进行公示。对公示后仍不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的车辆,城管部门将和交警部门联合执法,将取消年度车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