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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商家争回门前停车场经管权
2009-7-14


  记者近日从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获悉,经过广大商家以及河北省、石家庄市两级商业联合会的争取,目前,石家庄市各区治安服务处已经停止了在各商业门店前收取停车费的行为,停车场的经营管理权已经按照《石家庄道路停车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归还给了商家。此前,商业门店前收取停车费的是石市各区治安服务处。

  石家庄市商联会负责人10日介绍,针对目前商家反映强烈的停车场乱收费问题,6月18日,石家庄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确定,各区治安服务处必须立即停止道路停车场收费,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人事局、财政局、编办等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本着依据政策、实事求是、保持稳定的原则,认真研究并拿出治安服务处停止收费后妥善安置人员的意见。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城市道路停车场管理,把道路停车场管理工作真正纳入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工程,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石家庄市规划局负责对全市道路停车场设置统一规划,整合公共道路、企事业单位门前广场等各类资源,提供更多停车场地。

  7月2日召开的石家庄市政府秘书长协调会议进一步确定,市区所有由治安服务处收费的道路停车场包括咪表停车场一律停止收费,按照石家庄市道路停车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面规划市区道路停车场设置。今后,市区新设道路停车场一律由市规划局、城管局、交管局三家联合审批,未经联合审批的道路停车场一律为非法停车场。

  石家庄市商业联合会会长姚振春表示,商家门前停车场的经营管理权被收回实属不易,商家应珍视这一成果,加强对所停车辆的管理,不但要给派出的看护车辆的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还要对其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素质,应该做到比管理权收回之前服务更好。商家同时要以此为契机,创新管理手段,力争实现商业企业自身形象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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