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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开发商谈"禁止只租不售"条款
2009-7-17


来源:焦点网

  近日,随着《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新修订,关于小区物业管理的各类消息频频见诸于报端。根据新修订的《条例》,物业管理中的一些焦点问题都能够找到解决途径,尤其是业主最为关心的停车位的管理问题,新修订的《条例》中加以明确并指出:车位只租不售最高将罚款20万元,人防工程车位禁止设定专用车位,小区车辆停放费用需单独列账等等。针对出台的新政,业内人士就车位租售之争有何看法请他们来各抒己见。

  嘉宾:
  荣安集团副总裁钟卫民
  宁波厚业地产副总经理徐锋
  百隆房地产有限公司营销副总郑刚
  交通地产策划部经理沈洲捷
  绿城研发园招商部副经理张超
  永佳苑专案经理周宏
  颐和名苑策划部经理刘利华

  【焦点网】: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了,提出了当业主要求承租空置的车库、车位时,开发商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当下宁波不少楼盘对于车位的态度是只售不租的,这个条例的出台,作为开发商,您怎么看呢?有相应的对策吗?

  【钟卫民】:按照过往经验来看,普通的小区是35㎡左右一个车位,按照造价来看,地面房一般是在2200-2500元的造价,如果是人防车位大概是3000以上,地下两层的话那就几乎翻倍,这样算下去,基本上再普通的小区,车位十万块钱也是要的。如果高档小区里面,考虑到它的车更大,可能要考虑到层高的问题,基本上成本在14万左右,如果是写字楼的话可能还不止。如果光从成本去算,可能过于片面,最终价格是要跟着市场走,你的成本是这个价,但市场不接受这个价格就不成立。那应该怎么看?

  首先国家出台这个政策有一定片面性也有一定矛盾。说一个产权车位来算好了,国家有一个硬性指标,规范上车位达到多少多少,本身是有要求,开发商无法避免,开发商要开发这个项目,你要拿到规划许可证,能够开发下去,是无可避免的,关键是怎么卖的掉,这是才是核心问题。我觉得是这样,曾经有很多人跟我争议这个问题,车位是否要涨价的问题,因为这也最敏感,房价可以涨,车位不能涨,你一涨就变成黑心开发商,房子钱赚了不够还要赚车位的钱。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很多客户是忽略了车位的价格,车位也有投资价格,中国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汽车的增长速度非常非常快,车位在未来来看的话,随着汽车不断的增加,车位的价格也在不断提升。原来我们在广东做的时候,基本上车位和房价是对等,有一段时期车位比房价还要贵。

  举一个例子天龙八部,广州第一高楼,现在还是第一高楼中信广场,当时号称中国第一牛的车位月租金达到一万八。想想看,如果按照投资价值去看,一年的投资回报率,倒算这个车位值多少钱?肯定过百万。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很简单,因为它的租金已经很贵了。广东普通的小区,基本上车位以后六百块钱过夜费,高档小区是1200块一个月。按照这个租金去看,七八万、十万一个车位,价值是有的。

  消费者的意识还没有达到这一点,但趋势是往这方面走。目前宁波几个新的小区金地和万科,万科刚刚交付,我自己是金地的业主已经住了一年,我们的过夜费,晚上进去十块钱一个晚上过夜费,我原来住东湖是四块钱,偶尔两块钱是不要发票。但金地你要不要发票都要十块,如果下午进去十二块,停的时间越长,越贵。这个无可否认,因为的确这个价格就摆在那边,你跟物业吵他有文件在手,因为他车位最高可以租到360块钱,按照物业费他的确可以收12块钱。我们业内也有很多住在金地,他们基本上把车停到对面马路上,不停在小区。随着大家层面越来越高,也不会把车停在马路上,第一个现在天气越来越热,据说已经出梅了,汽车大家越买越好,也不希望自己的爱车暴晒在太阳下去。夏天特别热,冬天特别冷,说不定给别人碰一点什么事还不知道。通常大家愿意停在地下,这种意识越来越强。很多小区里面真的有地下车位的话,大家宁可停在地下,而不愿意停在地上。

  但是消费者现在的心理还在做一个逆转,如果大家心态慢慢转过来,车位的价格,租金会不断上涨,价格也会不断上涨。最近荣安和院在卖的时候,上个月卖了大概188个。

  其实当客户有车位投资概念的时候,而且他能获益的时候,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而且还有一点,对以后的物业管理上,其实这也是很关键的点,我们在设施设备这块能做到那一步,如果我们安保系统没有做到位,客户可能就拒交物业管理费,或者拒买车位。第二,如果都是地面乱停,现在大家卖的都是地下车位,因为地上不能卖,如果让他们都到地下去,这是关键问题。该在哪里放石球,该在哪里做什么东西,就是让客户尽量不要停在地面,第一停地面不安全,第二小区看上去很杂乱。

  无产权这一块我觉得是很有争议的一个东西,我们通常说无产权是人防车位,现在就变成几个问题,按照原来的说法,谁投资谁受益的问题,应该是归开发商,开发商投资的,但产权是联防办的,但是按照联防办的规定,现在物业交上来的停车费是作为修缮地下联防工程的维修基金。但业主如果把这部分受益抵消物业管理费就会出现一个问题,以后联防谁去维护。你有你的说法,我有我的说法,三个东西都说不到一块去。按道理来说,我个人理解,应该更多是归到物业公司那边去,或者是交给物业办进行定期的修缮。毕竟人防车位最主要目的是做人防工程,现在是太平盛世,但以后出什么事谁也不敢保证。物权法出来说地下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这就跟人防那块有冲突了。那人防怎么维持这个东西,要么就是以后再制定一个,跟他说,这个钱,我日后的修缮可以找它收,包括下面的消防设备一样的。现在不是出现了一种矛盾,就是交付的时候给他一个消防拴,两年就过期了。但如果查出来是过期的,那么消防队就可以罚物业公司的钱。但是业主不更新是业主的问题,这就是一个矛盾,如何解决,等等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有冲突的。

  【郑刚】:目前我们东外滩花园车位销售还算比较平稳,平均每户一个,我现在看,如果每户都能够买一个的话,接下去到时候接近交付的时候销售肯定没问题,客户也在看剩下的车位不多了。先期的时候每户人家买一个,他在观望,到交付的时候到底买的人多不多,如果看到一大半车位都定出去的时候,他也心慌的,真的不愿意停在外面,毕竟是有钱的人呀。我开着宝马,停在外面,撑着一把伞,这样抱着小孩子。

  上次我一个客户就是这样,他说车位不要买,一开始定合同的时候一定让他买车位他不要买,我给他解释了,我说不买没关系,但我给你讲一下会碰到那些问题。因为他是老爸出钱给儿子买。一个你儿子现在还没孩子,可能还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我是碰到过,比如我车子停在哪里呢?车库里肯定不能停进去,必须在小区外面停好,我这条规划路不宽,最多就是五到八米的宽度,你车子在这里停好,一个可能会被抄牌;另外在下雨天、小雪天,你儿子要抱着孙子冒着雨、冒着雪,弄不好还会被摔一跤,冒着这样的风险,是每天,不是说一次就够了;而且有时候没有车位还要停到江东北路很远的地方去。你已经买了三百多万的房子,你现在只要花二十万就能解决这些问题。如果你买车位的话,你把车子在这里停好,我们地下室大堂装修好的,你走着五星级大堂一按电梯直接上来了。他儿子一听,这样呀,老爸,不要不要,他媳妇也说,爸爸,要不买吧!最后想想,算了算了,还是买一个,还是要买。

  我想也是针对不同客户的心理。如果针对以前我们小城春秋,你不用跟我讲了,我不会买的,因为他没钱,真的是没钱,我买了房子还背了很多债,别说买汽车了,可能还是需要一个过程。

  东外滩我们的车位销售我不是很担心,另外最近出台的这个政策,有一个条例在做解释,我也看了每一条的解释,我觉得有很多问题。它的角度完全是从客户的角度考虑,怎么样给老百姓解决问题,出发点也是好的,也是迎合政府,迎合老百姓的,但实际操作有很多后遗症,包括有很多是违背市场规律的,没有考虑到。就像以前国家出台70/90一样,你迎合了老百姓,有很多90平方米房子供应出来,你也迎合了国家宏观调控。但实际操作是怎么样,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到最后也是不伦不类,产品也不好,设计出来产品也不好,这些东西弄到后来都有点畸形,这也是有点违背市场规律。

  另外也会出现一种情况,这个车位可能会出现搭售,有些普通的住宅区,我真的是卖不出去呀,开发商总归要拿点成本回来,大家会无形中形成联盟,大家共同的利润了,送车位但我们已经把房价加上去了,大家一起把房价往上抬,最后其实真正受伤的还是客户。本来那些相对偏僻的地方可以选择不买,这样房价可以低一点,现在开发商面对这个政策,不搭售我日子没法过呀!我毕竟每一个成本要将近九万到十万的成本,我不可能把这些钱扔在那里,我哪怕收回一两千万也好,但房价肯定上去了。我想这种情况可能开发商也会想得出来,这其实也是迎合市场的变化。

  还有包括,必须租出去的话,也有违背法律的一些原则,既然产权是我的,哪有这种事情,强租的!而且物价局还限定只能租三百块,这是很不合理的。这个就很难了。如果说这块,接下去会变相炒租金。有些人他一次性租很多,兄弟你租给我一百个,我三百块一个,我全部包下来。接下来你就二手向我租,我也不跟什么物价局有关系,你要租就收现金,五百块一个,那我就发财了。我个人行不行呀,我也没有发票,你要不要租,我就写一块牌子,要租打我电话。

  最好的办法是能改变消费者的观念,但这一点确实很难,宁波已经是比较好的,相对物业管理这块的意识比必其他城市好一点,大家习惯规范停车,比如说路面上不能乱停,把你赶下去。说实话开发商也不想赚你车位太多钱,只要把成本拿回来,这块也是无可厚非,必定是商人嘛!

  【沈洲捷】:这个政策对近几年刚刚起来的小区比较麻烦,地下车位都空着,有的业主甚至买了车位,也不停下去,就在地上停着了。怎么办?赶也赶不下去,他习惯了,而且老小区一旦形成这种习惯就很难改。这个政策我觉得有点拍脑袋想起来,可执行性的力度我觉得有点质疑。一个是产权上,现在是国家保护的私有产权,开发商的也好,无论是投资人也好,都是私有财产,我觉得不能以行政手段一刀切。这个政策出来,其实对业主来说也不一定符合业主真正的利益,业主的话我们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他的利益诉求是分散的,有的人,我就是要买车位的,我买了十多万一个,你租金顶多是360块一个月,我怎么算都不划算,那我买了就亏了。这是一点。然后执行力度上我觉得会有问题,它是说以物业办出面管这个事,是管物业公司还是管开发商?如果管开发商的话,他凭什么管我们开发商!他管物业公司他完全可以把这个推给开发商,又不是我们在卖,是开发商在卖的。处罚可能是处罚开发商。我觉得这个有点问题。这也很难,他有很多说辞,比如说我有人防的,我有租有卖,也没有说只卖不租,或者说我是分期,我得满足一部分想买车位的业主。这无法执行,顶多是传导一种信号吧。

  展开下去的话,面比较大,涉及到所有物业的层面,包括国家对物业这个重视不够,政策一直以来是缺失的。包括他说业委会监管,但业委会有规定入住50%以后才能成立。但现在一般新小区没有三五年达不到50%入住率,那这三五年谁来管?没人管。这里面我觉得还有一个怎么样合理定价的问题。我建议什么呢?以后一个新小区,一定要做人车分流。既然让业主共同享有这个车位,租金要提高一下,适当的提高,基本上有一个持平,大家有一个选择余地,不要差得太悬殊了。

  【张超】:一个车位可能我们买的面积只有16㎡左右,一般大概差不多要40㎡。再加上如果楼盘品质高一点,层高做得高一点,比如我们几个项目层高都是4.5米以上,做下来之后,成本差不多三千块肯定要达到,这还是一层。两层的话,可能要更多了,也就是说12万是一个保底价,再加上税收、销售的费用,就是13万了,最基本的。如果租的话,按照现有三百块一个,那投资成本率永远回不来。这样的话,三千六一平方米,投资回报率算五的话,最基本的银行贷款利息总是要还的,五个点,这里面还有一个后续问题,如果只出租得话,房产公司永远退出不了,一直要下去。你委托给物业来管,中间有多了一个环节,又要多收费了。所以我觉得这个新的管理条例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再说,现在这个车位,配比要求,降都降不下来,比如办公楼地上地面再加上人防大概是100:1,关系好一点打七五折、八折,但实际上车位没有一个开发商愿意做,随便怎么做都是亏本的,都不造那是最好的。是这么一个概念。

  我也刚搬进新居,看看车位的问题,觉得也没办法,14万也要买一个车位,再不买的话后面也没了。如果只是租的话,也有一个问题,肯定不是定点的,只是来了停一停,来的早就停,来的晚就没得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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