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常州日报
前不久,御城小区业主因为保安不让把汽车开进小区,把车都停在了小区大门处,堵住了出入口;河景花园业主因为物业公司为开发商"把守"车库,对现在这个"管家"心灰意冷,提出要炒"鱿鱼";去年,润德半岛业委会在与开发商争夺地下车库权属多年后,再次对簿公堂……据悉,常州市目前有百分之二三十的物管矛盾因地下车库而起。
一方面,停车困难
当前,停车难问题存在于常州市各个小区。截至2008年3月底,钟楼、天宁、戚区的260个住宅小区,拥有小车4.17万辆,而泊位只有2.1万个,缺口率达49.6%。但是各个小区停车困难的类型却不尽相同。
据了解,1998年前建的老住宅小区,矛盾主要集中在配建停车设施严重不足;1998年至2003年建造的次新小区,规划配建的车位只到位60%,而这些小区车位需求量很高,缺口率达60%左右;2003年之后建造的新小区,由于政府把小区车位配套规划指标从2003年的每户0.32辆提高到现在的每户0.6辆以上,所以泊位暂时并不短缺。但是,这些小区配建的地下车库不仅未能解决停车矛盾,反而引发更为复杂的物管矛盾。
一家物业公司老总告诉记者,地下车库产权大都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只想卖车库,市中心最贵的要卖到十五六万一个,便宜的也要六七万、七八万,一个车库的价钱都赶上一部车价,很多还没产权。物价局定的小区停车收费政府指导价,室外停车才每个月120元,非营业性的室内公共车位才100元/月。这个账一算,业主自然不愿买。
有地下车库却停不了车,业主就把矛头指向为开发商"把守"车库的物业公司,或不缴物业管理费,或炒物业公司"鱿鱼"。物业公司表示,在地下车库这件事上,他们很无奈,地下车库产权是开发商的,它让我怎么管,我就只能怎么管啊。
一方面,车库空置
为什么现在很多小区的地下车位只卖不租,甚至宁可空置也不出租?
有开发企业的经理说,开发公司是企业,企业追求的自然是利润最大化,卖车位可以快速回笼资金,所以他们投资开发的地下车位自然是能卖则卖,而且有的公司为了融资,仅出让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并不出让产权。
关于地下车库出租,开发商早就算过明细账。因为地下车库需要配套消防、通风等设施,同时根据土质不同的情况,造价在每平方米1500-3000元之间,如果按每平方米2200元计算,根据规划要求,一个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达35-38平方米,也就是一个地下车位的成本就要七八万,按照现在每个月300元的租金,20年都不一定收回成本。而且,由于停车收费标准不统一,即使有开发商愿意每月300多元的租金出租车位,大多业主也不愿租。如果一旦按低租金出租了,那就会影响出售。
然而,开发公司的如意算盘并不如意。"两道线"要卖十几万、七八万,业主就是不买。据了解,目前地下车库积压已经成为开发企业的普遍问题。到7月20日,尚东区花园推出的483个车位,只销售了84个;青山湾推出的829个车位,半年卖出75个,总共也才卖了211个;彩虹城一期的620个车位,半年卖了16个,总共卖了106个。
所以,不少小区的地下车库形同虚设,宁可空着。与此同时,开发商想方设法找理由少开发地下空间。有开发企业坦言,空置的车库已经占到了他们总存量的1/3,车位卖不掉,他们最好就是少造点地下车位。
关于解决这一问题的建议
业内人士分析,两个原因造成了这一现象。一是地下车库虽属公建配套设施,但由于目前由开发商投资,产权归开发商,因为它的权属性质决定了这个配套设施以追求投资回报为第一目标,而非解决小区停车矛盾。二是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的不统一,导致小区的车主必然选择低成本车位。
目前私家车的数量还在迅速增长,如果这一矛盾不解决,一方面是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是小区停车秩序日益混乱,物管积怨日益加深。但是,如果要解决,这团乱麻该从何理起呢?
业内人士也提出,这一问题靠开发企业、物管公司或小区业主很难解决,必须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一是回归地下车库公建配套的本质,或将地下车库的建造成本摊入房价,权属归小区业主共有,今后的收益和小区的良好秩序都归业主共有,还可以弥补电梯等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费用;或由政府让出部分地价,用以投资地下公共停车库的开发,产权归政府所有,由政府统一管理并收益。这样,真正属于公建配套性质的地下停车位,不会仅仅考虑投资回报,可以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其次,不管由谁投资配套停车设施的建设,有关部门都要根据一般的投资回报率测算停车收费的标准,而且要统一不同性质车位的收费标准,让所有车位处于同等的竞争环境,同时也保障所有投资人的利益,包括小区无车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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