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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2008年以来对一些医院配套停车场试行差别价格政策,对接送病人车辆,按同类地区公共露天停车场或住宅小区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标准较低);对非接送病人车辆,则按正常标准的3倍计收。
目前,差别价格政策已推广到广州市内的省医、中山医附一等10家医院。中山医附一停车场是机械化立体停车场,正常收费标准为3元/小时,12小时内9元封顶,对接送病人的车辆,按此标准执行。对非接送病人车辆,则按正常标准的3倍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