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制订的《广东省物价局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从下月1日起,佛山执行新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对佛山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有关标准统一如下:
1、免费停车时间。
进入居民住宅区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为不少于60分钟;
进入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与居民住宅区共用的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为不少于30分钟;
进入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口岸等配套停车场,以及其它经批准允许收费的各类停车场(不含自动收费停车设施及室内专业停车场)停车为不少于15分钟。
2、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可在依据省规定的基础上,区别车型大小和不同时段计费,具体计费方法由各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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