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单位门前停车泊位使用权归属界定暂行办法》日前下发,适用于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单位门前停车泊位使用权归属的界定。
如果对单位门前停车泊位使用权的归属,存在异议,可于近日向区城管办提出界定申请。产权单位可登录"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再带上产权单位土地证、产权证、产权单位所属建筑竣工总平面蓝图、产权单位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区城管办办理申请界定。
一般来说,产权单位用地红线(用地红线是围起某个地块的一些坐标点连成的线,红线内土地面积就是取得使用权的用地范围)范围内的停车泊位,泊位使用权属产权单位所有。
在道路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停车泊位,由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泊位所在位置权属有争议的,由区城管办协调,在兼顾产权单位停车需要和社会车辆停放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合理妥善的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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