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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停车立法有待完善
2009-1-9


  针对哈尔滨市停车难问题,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停车场管理科有关负责人。据介绍,目前,哈尔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0万辆,而包括地下停车场、咪表停车位在内的公共停车泊位仅有2万余个。而这些停车泊位,公安、城管、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均有审批和管理权限,但实际上办齐了所有手续的停车场几乎屈指可数。与哈尔滨市机动车每天200余台的增长速度相比,公共停车泊位的增加极其缓慢。就在如此情况下,很多停车泊位还私自被改变用途或占用。

  鉴于如此情况,为了进一步缓解哈尔滨市停车难问题,目前,交警部门已准备着手清理被擅自改变用途或占用的停车泊位,同时正在调研临时开放三四类街路,允许机动车在单侧临时停放,以缓解哈尔滨市公共区域停车压力。但同时更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立法,使得本就有限的停车场管理有法可依。

  而与此同时,停车场多头管理、收费停车场差价过大和收费队伍不正规也都成了制约哈尔滨市停车场发展和规范的障碍。管理无法可依,责任无处可落,已经成了哈尔滨市停车难的根本症结所在。

  两会委员潘广平:停车场管理应尽快立法

  停车难其原因主要是停车场缺乏法律、法规限制;部分商服、企业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用途;而城市中心区开发过度,停车泊位配建不足;现有停车泊位收费不统一,差价过大;多头管理导致实际上管理缺位。

  潘广平建议,首先就应对停车场审批、管理权限和责任进行统一,多部门管理变为一家管理;其次,由人大尽快立法,使停车场管理有法可依;再次,新建商服等,先要配建停车泊位。再有,已改变用途的地下停车场等应尽快恢复功能或寻求替代场地;最后,停车收费标准一定要统一。

  代表金秀琴:商服审批停车可为前置条件

  停车问题首先是很多居民小区设计时规划不足,导致很多人有车无处停。再有,很多收费停车场收费员收费资格难以核实。而且,哈尔滨市部分学校也开始了停车收费,无人知道他们的收费权限和收费标准从何而来。

  对此,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对停车问题进行统一管理,收费停车场都应有明显标志和收费标准,收费人员服装应统一,并佩戴胸卡等。而商服的建设和改造审批也应把停车场作为前置条件,无停车条件的应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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