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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4月8日举行停车场管理立法听证
2009-4-10


  8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举行《福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选定的10位福州市民包括公务员、退休人员、企业管理人、外企人员、企业职员、小区业委会主任等等,另外还有20位市民代表参与旁听。他们的建议具有同等效力。听证内容包括5大方面:商业街(区)规划未配建停车场或配建的停车场无法满足停车需求的,可否在具备条件的区域设置适量的公共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关于设立临时停车场的许可条件、程序、期限是否合理;为了解决老住宅小区停车泊位不足和居民夜间停车难,可否施划道路停车泊位;法规可以规定哪些具体的措施,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专用停车场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对外开放;未实行物业管理或者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居民住宅区的停车场,可否由业主委托居民委员会统一实行有偿管理。

  市民声音

  停车应"阶梯式收费"

  "停车收费价格应该多些档次,不要一停车就要交5元、10元的,北京好多地方都是半小时起价,每次一两元钱。"市民林先生刚刚从北京出差回来,他建议福州市采取阶梯式收费标准。

  最近常常进出东街口一家大医院的王女士也有同感。她告诉记者,她母亲最近住院,家人送饭去时,不仅常常没地方停车,而且每次停车都要交5元钱。"有时候,我们停车只要很短的时间,应该把停半小时的车和停三四个小时的车区别开,这样才合理。"

  林先生说,按照福州的生活水平,具体的收费标准要根据不同路段来确定,比如闹市区的公共停车场,停车半个小时内可以只收1元,超过半个小时收2元,多半个小时再多加1元,当天封顶收费10元。在一些繁华路段可以提高收费标准,非中心区标准就该低一些,而偏远地方可以考虑不收费,以"位"论价。

  路边可设夜间泊位

  "如果晚上10点都还没回家的话,我们就不敢开车回家了,小区的车位不够停,而停在小区门外,很多人被开过罚单。"家住鼓楼区天骐路的李小姐说,"在高密小区附近道路,就应实行夜间限时停泊。"

  吴先生认为,福州目前人行道泊车利用率低,有不少道路的非机动车道可以利用,不仅是夜间停车要多加考虑,市区内较宽敞的道路,以及单行道等都可以利用。"如杨桥中路的人行道有5米宽,而行人不需要那么宽的资源,可以从人行道上划出2米,用来做停车位。"

  采访中,有市民认为,可在宽6米以上的单行道上施划停车位,但很多人也提出了"停车安全"的问题。葛先生说,把车停放在路边没人管的地方,会担心被人偷、被人破坏,最好还要有机动车夜间管理的机构,进行统一管理。

  多建地下停车场

  "为什么不把地下空间利用起来?"市民梁先生说,小区公园地下空间、高架桥下空间,城市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等场地的地下空间都可以考虑设停车场。

  梁先生告诉记者,杭州最近准备在闹市区的杭十中的操场下面,建一个"操场下停车场",这也是全国首个利用学校操场地下空间兴建的停车场,地面上,是一个跑道周长200米的操场,地面下建起一个停车场,可新增近80个公共停车位。"停车场出入口设在学校外围或学校的背面,车辆进出与师生进出完全不搭界,这样就可减少对学校教学的干扰,保障师生安全。"梁先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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