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潍坊市法制局获悉,为加强停车场管理,维护车辆停放秩序,有效缓解交通压力,减少交通拥堵,《潍坊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在酝酿之中,目前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正在酝酿中的停车场管理实施细则将停车场分为专用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公共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停车场所。其中有偿为车辆提供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为经营性停车场;无偿供车辆停放的停车场为非经营性停车场。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拟规定: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停车管理收费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停车场的类别,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场所、不同泊位、不同时段、不同车型,按照差别收费的原则制定停车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根据不同场所、不同泊位、不同时段,分别实行计时收费、计次收费、固定收费三种计费办法,计费办法大体可划分为以下几类:(一)酒店、商场、超市、车站、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及相邻的临时占道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二)医院、学校、金融单位、体育场馆及相邻的临时占道,除留足各单位自备车辆的停车泊位外,其它停车泊位实行计次收费;(三)住宅小区公寓内的公共停车场和区内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公共停车场(24小时)实行月租计费办法,即(白天计次收费标准+夜间计次收费标准)×30天;住宅小区里占道停车场,可参照公共停车场的计费办法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四)临时占道(便道、路侧)停车场,计费办法实行计次与计时相结合的办法,即停车2小时内计次,超时后按计时收费;(五)行政执法部门指定的停放暂扣车辆的停车场,实行按天计费。
详情可登录潍坊法制网,有关部门将接受市民对《潍坊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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