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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石家庄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规范市区道路停车场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将进一步规范市区道路停车场管理,明确石家庄市城管局为市区道路停车场主管部门。
根据《意见》要求,为解决市区停车场严重不足问题,本着"能设尽设、最大限度多设置停车场,满足社会停车需求"的原则,对市区所有道路停车场设置进行统一规划,同时统筹考虑社会停车场及新建桥梁下面可利用空间。对属于经营单位门前的原有停车场仍可规划为停车场,但应由经营单位自行管理。
今后,石家庄的道路停车管理将实行"五统一"办法,规范市区道路停车场设置和管理。一是统一设置明显标识、施划停车线,明晰停车场范围。二是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三是统一收费标准。四是统一收费票据。五是统一管理,市城管局对市区所有收费人员统一培训、统一管理,对收费情况进行严格监管。
河北省规划设计院院长邢天河表示,想更好地缓解城市中心区车流量和停车压力,不妨采取经济杠杆来调节。停车场收费要有统一规定,但可以存在"收费差异"。即人流集中地段可适当高于外围地段,以平衡中心区和其他地区车流量和停车数量。
"新建桥梁下是否能建停车场不能一概而论,要统筹考虑。"邢天河表示,虽然有些桥梁下可用空间较大,但是作为停车场,还要考虑桥下进出车辆是否方便、是否安全。此外,也要考虑和城市整体景观是否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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