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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要求停车费三种定价模式都得公示
2009-8-18


  针对近期停车收费纠纷较多的情况,8月5日贵阳市物价局进行了详解:小车收费包括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及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模式。无论何种模式,停车场都必须公示收费标准。

  据介绍,云岩、南明两城区及小河开发区的停车场(点)收费标准由贵阳市物价局制定和管理,车站(除贵阳火车站外)、医院、以城市道路为载体的停放场所、旅游景点、住宅区(含商住楼)、宾馆、招待所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二类车即"小车"[含轿车、12座(含)以下小客及2.5吨以下小型货车]的室内(地下)停车收费标准为:4小时、8小时、12小时、24小时分别收4元、6元、8元、10元,按月停放为200元/月;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分别为2元、3元、4元、6元,按月停车收120元/月。

  据悉,属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费只能下浮不能上浮;但停车场具备50个车位并有双通道的,可在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

  此外,因成本不一样,一些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这种类型的停车收费并无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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