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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路面停车位利益链调查(图)
2009-11-30


来源:东南早报

  现象:路面停车位利益链调查


泉州市宝洲街闽南茶都(浦西茶叶批发市场)后面的路面停车场,
在尚有停车空位的情况下,多辆车停在线外。

  【核心提示】

  "不是一小时内3元吗?"

  "停一次统一收5元,市政府的车来了也一样"……日前,市民王先生在西湖公园遭遇停车场收费管理员"牛气门"。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泉州中心市区路面临时停车泊位(下称路面停车位)存在层层转包、超标收费等乱象。

  一次5元,两次10元……抛开那些没划线乱收费的,泉州中心市区现有4000多个路面停车位,每天究竟可收多少停车费?这些钱又落入了谁的口袋?路面停车位经营管理体制是如何运行的?执行过程中是否有什么潜规则?10月27日始,早报便推出系列报道,关注市区各个路面停车位存在的种种现象。

  相关部门和人士建议,泉州中心市区路面停车位可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将经营和管理分开,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市场化经营和统一管理。

  (注:本文讨论的对象是属公共资源的路面停车位,权属集体或私人的小区停车位、私人停车位等不在本文讨论范畴)

  层层转包 财政分毫未得

  为了弄清路面停车位到底是谁在收费,存在哪些乱象,记者明察暗访了多个停车场。

  承包权 获得花样繁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得到承包权的形式多样,有的是直接向社区或街道承包,有的是层层转包。有的则占地为牢,由当地老人会直接出面收费。

  "这里的停车位大部分都是我一个亲戚转包过来的。"记者佯装要承包停车位,与六灌路旁停车场的一收费管理员攀谈。按照她的介绍,每个停车位每月承包费用在100元-200元之间,视地段好坏而定,她亲戚还将中间一些比较不好的路段停车位再转包给别人。六灌路大概有十几个停车管理员在收费,每辆车停放一次均收5元。

  探实情 经营权很难拿到

  丰泽街道一位工作人员说,丰泽区路面停车位的情况是,交警施划后,丰泽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就会去立停车收费牌等设施,同时向区物价局申办收费许可证。公司随后会将这些获得收费权的路面停车位承包给街道,街道或经营,或承包给社区,由社区派人管理或再转包。

  那么社区会将经营权交给谁呢?记者到东涂、霞淮、灯星、云谷等多个社区,假装想承包路面停车位,打听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可是全都没有结果。"你傻啊,这些都是'唐僧肉'啊,谁不想吃?你不通过关系怎么可能承包得到。"一名社区干部透露,想拿到停车位的经营权,特别是地段好的,就得有点关系。个别社区的负责人甚至还参了暗股,同承包者一起暗中经营停车位。

  潜规则 都收5元 自制小票 

  记者暗访市区十几个停车场后发现,大多数均是"不论停多久,一次收5元"。2005年,市物价局就出台了中心市区路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小车停放在临时停车位的1小时内3元(每超过半小时加收2元,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收费)。

  "这算是一种潜规则吧。"经营某路面停车场的一公司负责人表示,但若停车时收3元,停车时间又超过1小时,车辆离开时要再补收费几无可能,所以目前市区大部分停车场都不计时,一次性收费5元,"当然,碰到特别较真的驾车者,我们也没办法,只能收到4元、甚至3元。"

  记者暗访中,还发现部分停车场使用私自印制的小票,无印章也无单位。在西湖公园外停车场,市民王先生就收到了这样一张自制的停车小票。

  某停车场老板向记者透露,正规的税务发票大约有9%的税点,停车场去购买发票时,5元中有近5毛是要交税的。

  公共资源 各环节利益均沾

  "你我缴费停车,他人发财。"有人这样形容目前泉州路面停车位的收费现状。为了弄清停车费的流向,记者选取了涂门街的几个停车场作为样本,了解资金流向。这几个停车场都属鲤城区城市综合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处(下称涂门物业)在经营。

  涂门物业负责人林星裕经理介绍,属涂门物业经营的路面停车位共40个。"平均每月收取的停车费约4万-5万元。"记者随后实地核实,发现数据出入不大。

  停车费 多个单位分成

  那么,这部分钱是如何花的?

  林星裕介绍,涂门物业是鲤城区建设局下属企业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公司(下称开发公司)的子公司。涂门街旧城改造后一直延伸担负着涂门商住区物业管理和旅游文化街窗口及周边环境场地的物业综合管理工作。

  他拿出2004年鲤城区委召开后城旅游文化街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其中一项内容即是:"泉州市城市综合开发公司负责收回旅游文化街两旁停车场(包括关帝庙前的停车场)的管理权……收取和管理费用可按比例与鲤中街道办事处、整治小组办公室和鲤中派出所分成,作为日常管理及办公经费。"

  林星裕介绍,目前除了按每月每个车位50元缴鲤城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共2000元管理费外,每月还要分给鲤中街道2000元作市场管理和窗口创卫宏观指导费,给鲤中派出所1000元作治安指导共建费,给所在社区居委会400元的卫生指导费。

  此外,9个收费管理员每月工资近1万元,每月停车费上缴税收约5000元,包括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场地配套设施的维护维修费用。这些支出约占停车场总收入(5万多元)的一半。

  涂门物业与上级公司是采用商住区与公共场所(包括停车场)收益、服务包干的捆绑式承包管理模式。涂门物业每年要向上级公司开发公司交一笔承包费,2009年的责任制承包指标为24万元。

  "因回迁户在建筑质量、维修资金、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等方面与开发商的分歧,涂门物业只能收到一半的物管费,共约3万元。只能用道路停车费和小区内的停车收费来贴补物业相关开支,包括贴补近60名物业工作人员的工资。"林星裕补充道,"要承认,若是没有那40个路面停车位,这个物业管理处肯定早就撑不下去了。我们的账也很清楚,所有收入加起来10万元出头,每月支出也在10万元以上,整个物业要通过开源节流才能勉强平衡。"

  两公司收取管理费用

  鲤城区执法局纪检组组长林洪涛长期负责对鲤城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指导工作。他介绍,公司对停车场统一监督管理,每个停车位每月收取50元的"管理费"。一年下来,鲤城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旗下400个路面停车位收取的费用约24万元。

  林洪涛称,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为各停车场的管理员统一配反光背心、帽子等着装,还有联合检查的费用支出,另外,如在菜市场施划一些便民公益停车位的费用,"公司是区政府掏钱成立的,都有清楚的账,没人敢乱来,有审计制度,出了事自有法律制裁。"

  据报道,2005年,丰泽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刚成立时,旗下有约1000个停车位,该公司将85%的利润返还给社区,收取15%的服务费用。丰泽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杨先生称,收费主体是街道和社区,具体如何承包、如何分成是街道和社区的事。

  到最后 分毫未入财政

  不论如何承包、如何分成,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从2005年鲤城和丰泽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公司成立至今,除了鲤城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当初"一元"象征性的竞拍费外,进入财政的钱为零。对此,记者采访的各环节也予以确认。

  另一个值得一说的是,随着停车位和车流的增加,各停车场收取停车费总额也随之上涨。2007年,市政府召开协调会,其中一条是拟每个车位每天上缴财政7元。据参加当时协调会的市交通整治办工作人员称,当初定这个标准时也到周边相关城市考察过,除了上缴这笔钱,除了管理成本,肯定还能赚钱,但由于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及相关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最后没有施行。

  市交警支队秩序科最新数据显示,目前,中心市区有路面临时停车位4000多个。按4000个计,若每个车位每天7元,一天28000元,一月84万元,一年就可上缴财政1008万元。

  分析:体制不顺 停车服务公司被架空

  目前,泉州市区路面停车位的经营主体究竟有多少个?其管理体制究竟是如何运作的?记者多方采访,努力理清中间错综繁杂的关系。

  【历史】

  "零成本"获经营权

  2005年前,泉州市区停车场管理较混乱,存在交警、派出所、社区、物业和一些单位私自收费,甚至市民不交费乱停车的散沙局面。

  2005年,市政府牵头召开多次协调会,最后决定中心市区路面停车位由交警部门施划,由鲤城和丰泽两区成立公司统一管理,物价部门则制定相关的收费标准。

  鲤城和丰泽相继由两区的城管办成立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随后,鲤城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花1元钱,象征性地从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拍得辖区内的临时停车泊位,丰泽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则无偿获得经营权。

  【现实】

  两区管理机制略不同

  由于历史原因,2007年两区正式成立行政管理执法局,城管办并入该局,所以两区的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均"挂靠"在两区的执法局,公司的法人代表为两个区的城管办负责人。

  鲤城区执法局纪检组组长林洪涛介绍,鲤城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辖的停车场有34处,共约400个停车位,实际承包单位17个。  

  而丰泽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杨先生介绍,丰泽区的管理体制是,由处于中心市区的泉秀、丰泽和东湖三个街道为中心来经营管理,具体的停车场由谁承包经营,如何分成管理,再由街道和社区商定。

  【背后】

  经营主体错综繁杂

  "不可否认,从免费停车到有偿停车,从混乱收费到成立公司统一经营,市区路面停车位迈出了规范管理的一步。"鲤城区执法局局长陈辛生表示,"但问题并不那么简单。"

  陈辛生说,虽然名义上当初鲤城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花一元拍得了400个停车位,但公司缺乏对停车场的掌控,想换一个承包者都几乎不可能,"原因很简单,在公司2005年成立之前,各停车场已经有其实际的经营者,为社区、派出所、物业,甚至基层交警等各个单位;一元拍得停车位只是字面上的,实际上400个停车位没有一个是真正收回再由公司招标承包者的,只能按原有的经营格局不动;实际上,公司好像就起一个管理的职能,对错综繁杂的经营主体和既得利益者没有话语权和主导权。"

  "真正的经营主体涉及很多单位,在停车费上,这些单位又和上级部门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形容,两个区的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实际上已被"架空",只能收收管理费,再统一服装和督导。

  【影响】

  经营繁杂管理难到位

  "他们只管收钱,哪管你怎么停。"市民王先生说,收费管理员都把精力花在收钱上了。

  市交通整治办相关人士表示,经营主体的繁杂必然导致管理很难落实到位。记者在鲤城区执法局看到,鲤城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并未挂牌,营业执照锁在柜子里。丰泽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则在城管办牌子下挂了一个牌。

  "另一个关键性问题是,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缺乏对车位经营主体的绝对主导权,下面再层层转包,导致经营主体非常繁杂,难免出现管理不到位的情况。"陈辛生认为。

  【漏网】

  体制外的停车场不少

  2005年,中心市区停车位约1400个,目前的数字是4000多个,几年间增加了不少。林洪涛透露,至目前,向鲤城区车辆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交"管理费"的仍然是2005年的400个。丰泽区车辆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杨先生表示,他们是按所收费用的比例收"管理费",具体多少车位纳入,也是各街道在统筹,公司很难统计。

  那新增加的车位是如何获得收费许可的呢?为什么存在绕过两个公司的漏网之鱼呢?

  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谢永强表示,不断增加的车辆和车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交警是按照道路情况尽可能地去施划停车位,至于谁去收费,交警不管,也管不了。他透露,对于路面临时停车泊位的停车收费问题,在鲤城、丰泽两家公司运作两年后,2007年,相关方面有意把停车位收回,统一管理,"当时,责成交警部门牵头,两个区的政府具体负责操办此事,但停车位收费涉及到各个层面的利益关系,最终两个区都称停车位收不上来。"

  目前,各路面停车场的收费许可证是由物价部门颁发的。泉州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有关人士称,行政收费许可审批只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而停车位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范畴,不过,2005年市里组织的协调会决定,还是由物价部门审批路面停车收费,并由物价局发给收费许可证。"我们实际运作的情况是,只要是交警施划的停车位,且申请方有营业执照,即予发证,当然收费时必须使用税务发票。"

  记者调查得知,新增加的车位,一般在哪个单位的旁边,哪个单位就"天然"地认为是自己的"财产",会直接申请办证,然后开始收费。这些是不会向两个区的车辆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交"管理费"的。

  在行业内,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由于争抢利益,市区某个路面停车场是由两个单位共同经营的,一个单位收一天停车费。 出路:彻底收回停车位再招投标?


中心市区路面停车位,过于注重收费。

  如何改变目前中心市区停车场的管理"症结"?各方建议,打破既得利益,将车位全部收回,再统一招标,或是出路所在。

  【建议】

  彻底收回公开招投标

  鲤城区执法局局长陈辛生认为,由于目前各停车场实际的经营主体涉及多个单位,对于既得利益,谁都不愿放手,单靠哪个部门,很难真正收回。"在我个人看来,惟一的方法就是,由市里牵头,将中心市区所有道路停车场彻底收回,再公开招投标。"

  泉州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有关人士介绍,2005年停车位收费标准的出台,不单单是为了"规范收费"这一简单的目的,而是希望利用价格杠杆对停车进行调节、分流,以实现有序停车的目的。"当时的初衷是想把车辆引导到地下或立体停车位。"

  对于利用路面临时停车泊位这一公共资源收费,收入应当如何使用的问题,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谢永强建议,停车位收费后,应指定一个管理公共资源的职能部门,对路面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招投标,收入划入财政,如果要施划和维护停车位,再从财政申请专项资金,实现收支两条线。

  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主任张传江律师认为,路面停车位由一些承包公司"无偿经营"、停车位收费由各利益环节瓜分的情况不合理。从目前的收费标准和停车量来看,以一定的数额公开竞标完全有可能,这样才能真正体现路面停车位的"资源价值"。

  【管理】

  让收入支出一目了然

  陈辛生和多名采访对象均表示,招投标是解决停车位管理的有效办法,但为了使体制更顺畅,应该学习其他城市,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在相关问题上以文字的形式明确,不论是经营还是管理,让大家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汤兆云博士认为,对收取的费用,应落实统一收费标准,将收入与支出对公众公开,并将部分收入上交财政。有了规范的管理可防止中标经营者通过提高收费或降低管理服务水平等手段将成本转嫁给车主。

  福州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系主任甘满堂博士则建议,应该采取行政和管理分开的方式,由部门统一负责,再委托企业进行管理。部门制定明确的法规、制度,明确收费标准、承包费用及管理企业的责任与义务等,并进行日常强制性的管理。尤其针对目前有些管理人员只管收费,车辆被刮擦、被盗等则不负相关责任的现状,应通过部门制定统一公开的制度来进行规范,让消费者能凭借停车发票进行维权。

  【计划】

  开放交警立体停车场

  "目前,中心市区能划路面停车位的基本上都划了,并趋于饱和,已无大规模增加的空间。"谢永强表示,短时期内要缓解停车难,建议有关单位多开辟一些立体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交警拟定把支队里的立体停车场的2/3停车位划出来,供周边的车主有偿使用,收入归财政。"

  从长期来看,不断增长的车辆和车位严重不足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要根本解决停车难难度非常大。"到最后,可能要像香港一样,停一次车收很高的费用。从而引导大家自觉选择公交车出行。"谢永强说。

  如何解决目前的超标收费问题呢?曾经有不少人提出向外地学习,采用智能咪表计时,并且让车辆从一个入口进,从一个出口出,规范管理。

  谢永强表示,因泉州中心市区的路面临时停车泊位非常分散,咪表智能化管理停车位的设想目前不符合泉州的实际,"目前,只能靠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市民维权意识的提高来避免超标收费"。

  【有话直说】

  设收费管理员到底为啥(梦雪)

  让我们跳出错综繁杂的利益链,静下心来想一想,设停车收费管理员到底为啥?

  设收费管理员的初衷是为了管理好停车位,做到文明有序停车。但典型的见闻是:车辆停放时找不到收费管理员踪影,车要开走时才横路伸出收钱的手。既然收了钱,车被划伤或被盗,停车场经营者又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如果有序停车的初衷没有达到,我们是否有必要再保留"停车收费管理员"呢?交警划了停车位,那所有车主都当自觉遵守,按线有序停车。如果乱停乱放,自然有交警部门来处罚。打个比方,社会已有法律条文约束每个人的行为,违法了,自有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处置。难不成还要配备很多警察24小时盯着大家会不会犯法?那样要花费多少成本?要妨碍多少人的生活?

  当然,从资源平衡角度讲,路面停车位是公共资源,有车者占用了这些公共资源,对无车者来说是不公平的,为公平公正,路面停车位适当收费再投入利于全民的公共事业建设是应该的。但现实的状况是,每年数千万元的路面停车位收费只有"一元钱"进入财政,其余成为众环节私分的"唐僧肉",并可能滋生腐败,何谈公共事业?

  既然管理员无必要,收费也无意义,还不如免费停车,让市民充分享受公共资源。

  程序公正才能治根长效(走叉)

  盗取他人财产叫"偷",各环节对路面停车位收费的公开处理却长期存在。

  从记者调查来看,收费被分后,有的挪用到其他公共设施的建设,有的也许直接落入私人腰包。但无论哪种情况,机制上无法监督,程序上不能保证公正,就会存在寻租空间,成为腐败的温床。我们不可能永远相信,分到钱的所有环节所有人都能将钱花在公家事情上,即使花在公家事情上,又有谁去监督其花得应不应该呢?

  从长效机制来看,通过公开招投标,将钱纳入财政,再反哺道路及停车设施,是一个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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