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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消息称,将对省内各市州进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治理。
交警总队要求,各市州要规划好城乡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加强车辆停放管理。严格查纠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通行秩序管理,切实维护交通秩序;并加强同交通、城建等部门的配合,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摸底排查,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交警将协调城建等部门,对大型建设、住宅区等场所建设的停车场(点)改变使用性质的,尽快恢复停车功能;新建的大型建设、住宅区要规划建设与之配套的停车场(点);所有停车场(点)要设置符合国标的交通标志,由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