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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如何让临时停车位高效流转(图)
2009-3-3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在深圳市使用的本地机动车和外地机动车已超过130万辆,但全市各类停车位仅有50余万个,停车位缺口高达80余万个,这个数字还在高速增长,因此停车场的泊位供应量与实际停车需求形成了巨大反差。

  深圳市交警局交通处处长刘晓定介绍了实行路边临时停车位无偿使用的初衷和背景。他说,作为2009年深圳市交警局推出的七大便民措施之一,在全市257个路段划出16892个免费停车位向公众开放,这本来是一个非常便民、惠民的措施。多增加一些停车位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初衷就是便民,推出这一举措就是这个目的,当时并没有想太多、太复杂的方面。

  刘晓定说,实际上在2006年和2007年,深圳市就已经推出了50多条路线,大约有两千多个供市民临时停车的免费车位,这是在特区内。这次我们推广到了特区外,特区外有一百条路线的幅度。

  少数人"霸位"引起市民不满

  随之一个问题出现了,这些免费的停车位成了一些人的专用车位,短停变长霸,好事成了难事。真正需要临时停车的市民还是得不到方便,原本解决临时停车难的初衷遭遇了歪曲,引起了部分市民的不满。

  刘晓定说,在原来小范围实施这个措施的时候,就已经遇到了相关的一些问题,尤为突出的是货车占用停车位的问题。交警部门也一直在研究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客观上讲货车在一定的路段、区域停放,这个区域和路段确确实实有货运的需求;而且,货车在这些区域停放的场地也是紧缺的,所以这是一个比较难办的问题。

  在中心区的数条允许全天候停放的路段,也成为很多白领的固定"车位",甚至很多白领提前一个多小时从家中出发"抢占先机", 一停就是一天。这导致很多去中心区临时办事的人无处停车。

  临时停车是一个阶段性、临时性的措施

  深圳大学物流研究所所长王江教授认为,临时停车肯定要有一个界定,比如几个小时之内,具体要看路段的情况。分析这个事情的时候,主要是看它的初衷,出现了问题,再提出一定的方法来解决。交警部门推出这个事情是好事,问题是怎样把这个便民服务措施做得更好。说实话,如果不在这257个路段划设这些临时停车位,这些车可能也会挤到别的路上去,当然也有一部分是从停车场流出来的。

  他说,如果真正要从方方面面做得非常完美的话,首先是法律法规的完善。区域的停车库也好,路面停车场也好,都得统筹来考虑,才能够解决问题,并不是我们想的那么简单。临时停车是一个阶段性、临时性的措施,将来还会随着政府的要求,随着城市功能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的变化,做一些调整,包括收费,因此,路边车位是一个时段性、阶段性的产物。

  "免费限时"是破局之解?

  律师井宝利认为,对那些恶意去"霸位"的人,限时停车非常重要。限时怎么限呢?他认为咪表不启动收费,只启动限时,应该是可以做到的。因为这个是公安部门管理的,它不涉及收费。如果收费,一定要立法,而且要听证。

  曾在新西兰学习工作过的嘉宾、市民代表孙若伟认为,路边免费停车最主要设定免费的时限,否则很难达到真正便利有需要的人,很难杜绝"霸位"的问题。比如说只能停多少个小时,超过时间或者长期霸位,就应该有一定的处罚措施予以约束。

  几位嘉宾都认为,可在三个小时之内免费,安装计时器,过了三个小时就要收费;或者可按照违例停车进行处罚。制度的配套还有待交警部门出台更详细的操作规范;而要想更加完善,应该从立法层面着手,待执法依据、法律关系明晰后才能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目前包括美国、香港的咪表运作都是比较好的,深圳也曾经尝试过,目前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此事。怎么把资源利用好,解决好原来的问题,再考虑下一步怎么办。

  刘晓定说,这不是交警部门一家的事情,得由政府统一牵头。有了措施以后,必须要有专业的队伍来管理,计时器要有人核对时间,过了这个时间以后,还要有人来对它进行管理,这是一个系统的工作。违反了这个规定怎么办?还涉及到法律法规的问题。目前仅靠交警部门一家是无法做到的。

  遇到"非法霸位"可打交警投诉电话

  临时车位成一些人私家车位,谁来监管?

  井宝利提出,一些商家拉一条线,将公共免费停车位变成自己的公共停车位,这应区别于合法的停车,这种情况是违法的。

  刘晓定说,在允许的时间段内停放车辆的,作为我们交警设置路边临时停车是允许的,不超出允许时间范围内,不超出固定划好停车位,有序地停车,不属于"霸位"。但如果某个人放一个"雪糕筒",或者拿一根绳子围起来,这几个车位就归我酒楼所有,留着自己公司用,就是违法的行为。

  刘晓定坚定地说,如果我们接到举报的话,会去处理的。公众可以向我们投诉,打交警的投诉电话,打110也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这种是属于违法占道的行为。当然这种占道是变相的,不是把地刨开或者围挡起来,程度不一样,但也是违法的行为,我们如果发现这种行为是一定会查处的。至于说少数市民把车停在这里,上班停在这里,下班才走,这个不能处罚。只要是在公示允许的停车范围内来停放,不乱停,不乱放,目前来讲是不属于违法的。

  多考虑他人,"和谐心态"很重要

  对于"合法"长期"霸位"现象,大家都认为,可以通过警示和教育,以促进大家的社会自律意识,这样路边免费车位会更加高效地流转起来。

  主持人刘丽华说,网友"217"说他就是一个"霸主",公司在景田,原来是停在院子里要收费的。现在看到政府推出便民措施,当然是高兴的。他说今天才知道自己是霸主,因为他不知道车位是短时间用的,现在给我们扣"霸主"的帽子。短时间咪表立不起来,交警授权又不可能细分用户群,您觉得靠道德自律能不能管用?

  孙若伟认为,在繁华路段竖立一个警示牌,倡议大家不要长期占着车位。

  王江说,有警示效应或者有一个提示应该要好一些,这符合人们的心理特点。王江说,出了问题不要怕,主要是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当时主管部门初衷肯定是好的,就是为了多提供停车位的供给,来满足市民停车的需求。出现这些问题,我们要因势利导来逐渐解决,需要指出的是,"和谐的心态"很重要。就像刚才孙先生讲的,能不能出一个温馨提示:停车不要超过三个小时或者二个小时。市民也理解,现在深圳正处于交通变革期,大家互相配合,和谐相处。

  网友观点

  [marchsz]增加车位,已经不错了。还搞什么"免费停车位"?既是免费,自然难管。我们小区有些人很缺德,住得起豪宅,却租不起每月250元的停车位。

  香港铜锣湾一带,每小时租金30元,九龙平均每小时20元。买得起车,不算汽油费在内,单单每天上下班的停车费,每个月要5千元左右。根本没有什么免费停车位!

  深圳搞"免费停车位",没有深思熟虑,现在问题终于来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一要收费(将所收的费用,用来管理);二要限时,不能政府划一块地,提供长期免费停车。

  作为车主,我们当然希望停车能尽量省钱。但到了现在停车如此混乱的局面,我们应该对自己说"买得起车,就要停得起车",别贪小便宜,(长年累月霸位,那就是"大便宜"了)。

  [相当闹心]设岗亭,配备值班巡视员。停车时向值班员领取停车票,交押金若干,票上注明停车起始时间,值班员保留存根并登记车牌号码,车主将票放在车内挡风玻璃显眼位置,让值班巡视员定时查看。第一个小时免费,超一小时5元,依次累加。(估计"超时费"收入会很可观)这样既可创造不少的就业岗位又杜绝了"霸位"现象。

  [gmcc01]广州一些老城区就是特地划出了道路让车主停车,每个车位边,有咪表。这个咪表是刷羊城通的,好像是4块钱一小时吧,然后一条街就设一个治安岗亭,由现时治安人员管理!但如果深圳又再启用咪表的话是否是一种倒退呢?如果安装此类咪表,是否可分为繁忙时段及夜间时段收费?例如:朝八晚八,半小时免费,后一小时每小时五元,该时段最高收费30元,晚八至朝八,前半小时免费。每小时收费1元,该时段最高收费10元。每次停车前需先"嘟"深圳通,走的时候再"嘟"一次。如无"嘟"就停,按违例停车处理,200元一次,由交警或岗亭协管开具罚单。每个岗亭设立具有车牌识别系统摄录机!夜间时段自动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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