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开始,嘉兴市人行道机动车辆违规停放的行政处罚权全面移交到市城管执法局进行。记者了解到,人行道违规停车行政处罚权移交后,嘉兴市城管执法局相关部门将出台人行道停车新政,并接受市民举报。
"以前,嘉兴市的停车管理全部由市公安交通部门负责,现在两部门是联合管理。"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徐锡波告诉记者,今后,城市道路人行道和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场所(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场所)的违法停车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进行监管,而城市道路车行道内的违法停车行为继续由市公安交通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
据记者了解,目前嘉兴市共有1150处机动车停车收费泊位。徐锡波说,市城管执法部门对侵占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罚。"对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影响行人安全通行的违法行为,给予150元罚款;对不按规定的临时停车行为,给予50元罚款。"
6月1日起,南湖区、秀洲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管理区域内机动车侵占人行道行为行政处罚权由两区公安分局移交给两区城管执法局,具体由两区政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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