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绍兴晚报
前几日的傍晚,胡女士开着自己刚买的尼桑新车准备去市区城南世纪联华超市购物,车子刚开进超市地下车库,一只轮胎就被扎破了。生活中这类事经常发生,责任认定却一直模糊,似乎是各说各有理,那么这个责任认定到底有没有标准?
据胡女士说,因为车子才买不久,车技还不太熟练,那天晚上驶入超市的地下车库后,却被告知车库内车位已满,她只能绕到车库内去掉头,结果一只轮胎被一根钉子扎破,没半分钟,车轮胎就瘪了。胡女士认为,超市停车库内如果车位已满,工作人员应该提前告知。事后胡女士联系了当时的值班经理,值班经理说车库里的钉子有可能是前几日车库搬东西时掉落的。胡女士认为超市应赔偿她的损失。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该超市一位值班经理。他告诉记者,超市的地下停车位是免费开放的,车辆停入后,只要出示消费满58元的消费小票就可免费停车。前段时间,为了增加停车位,在超市大门口又增设了20多个停车位。胡女士车子的轮胎被扎,超市方愿为她修补,并就此事向她道歉,此外将赠送一张会员卡作为补偿。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现在不少超市、商场、广场、饭店等公共消费场所,为了方便顾客,都会安排一些免费停车场,而在免费停车场内停车,车子受损的事也时有发生。遭遇此类事情,究竟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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