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区规划、发改、建设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缓解我市停车难、规范我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按照市政府重点办的要求,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城建委制定了《武汉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并经市法制办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贯彻执行。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9月16日
第一条 为了缓解我市停车供需矛盾,改善城市动静态交通环境,规范停车设施的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适用停车设施建设的管理,按照权属单位划分包括单一功能的公共停车设施、老旧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新增停车设施,按照建设形式划分包括永久性停车设施、机械式停车设施和其他临时停车设施,按照投资方式划分包括政府投资类停车设施和社会投资类停车设施。
……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