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贵港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价费〔2016〕18号
市各有关单位:
《贵港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港市物价局
2016年9月12日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维护车辆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本市其他停车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抄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物价局。
贵港市物价局综合科 2016年9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