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颁布单位:公安部/建设部 颁布日期:881003 实施日期:890101
第一条 为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护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 停车场分为专用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部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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