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部分道路实行路内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2016)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合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道路停车泊位使用率,缓解市区“停 车难”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石狮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石狮市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6年5月5日起在市区部分道路实施路内停车收费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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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机动车违反道路停车管理规定停放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和城市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