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物价局 温州市公安局文件 温价费[2000]217号 关于温州市区停车咪表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温州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局《关于要求确定市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温发展[2000]39号)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机动车辆临时占道停车咪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市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管理,经研究,批复如下: 1.汽车临时停放咪表收费时段、收费路段、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军警车辆、救护车辆、工程抢修施救车辆和110社会联动救护车辆执行任务时,免缴临时停车费; 3.不得收取IC卡押金; 4.汽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纳入服务价格管理,请及时到本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在收费点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检查; 5.以上收费标准自2000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附:温州市区停车咪表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温州市区汽车临时停车咪表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含保管路、保险费) 单位:元/辆
时间/路段 |
一级路段 |
二级路段 |
备注 |
四顾桥、纱帽河商城、人民路、胜利路、府前街、小南路、黎明西路、解放南路、广场路 |
新村路、马鞍池路、安澜亭、环城东路、黎明中路、黎明东路 |
包括道路两侧区间道路及支路(50米内) |
半小时(含半小时) |
3 |
2 |
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
1小时(含1小时) |
5 |
4 |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
1小时以上每超1小时 |
5 |
4 |
* |
收费时段 |
上午8时至次日凌晨2时 |
上午8时至24时 |
其余时间免费 | |